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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本级范围内10月底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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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08: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在市本级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原登记机构颁发的各类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林权证书等不再新发,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信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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