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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举报:浉河区矿办逼停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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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15: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本帖最后由 摔倒的不倒翁 于 2010-3-5 15:25 编辑

我叫靳学营,最近在信阳狮河区十八里庙投资700多万的采石厂被逼停半年多了,眼看投资的设备已成费铁却无能为力。


背景:国家重点工程面前,我不敢有半点马虎


在靳学营出示的授权书上,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武客运专线河南段项目部授权,由我个人独资在信阳市狮河区建设该项目工程Ab组填料生产基地,生产期限为12个月,任务量为50万-80万不等.我知道这是国家重点工程,我不敢有半点马虎,我拿到授权书就到处找生产基地.


2008年12月我通过狮河区游河区张副书记介绍,认识了区矿管办主任王玉新.当初是王玉新主动找到我说:"老靳你找到我就找对了,在信阳没有我办不了的事,在矿山开采方面我是老大,我下面罩着好多象你这样的老板,在信阳按规定不让搞矿山开采了,但我有办法让你以矿山治理的名义搞,你尽管放心在这投资开采没人找你的麻烦."


就这样2009年1月2日,在王玉新的按排下我与狮河区十八里庙村委及下属采石厂,以矿山治理的名义签定了为期两年的矿山治理合同,承包费为每年7万元,并提前预付现金.办完手续时我就开始投资安装生产设备.


当初:30%的干股,我打掉牙往肚里咽


元月6日,一切准备工作基本完工,王玉新打电话让我到信阳宾馆说事.王玉新开门见山说:"你发财我收益,分成嘛,我占30%你占70%,你看这份合同,是不是签一下?"我看完合同就非常生气,不出一分钱直接要30%的利润.王玉新又说你考虑清楚你不答应我的要求你在信阳很难生存下去,另外你投资的几百万也化为乌有.无奈我含泪答应了王的要求,决定签合同.在签字时王玉新说他是公务员不能签字,得找个人代签.次日,在同一个宾馆王玉新找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一米八多.在合同上签下的名字:邓辉.


现状:24小时监控,采石厂的运转在矿管办主任的掌握之中


找人带签的合同办好,又安排王发军夫妇进石料厂工作目的是对石料厂24小时监控.


2009年4月底,王发军夫妇告知王玉新采石厂要回来一笔货款.王玉新就向我索要30%的回报,我解释说只是兑票,但王玉新不以为此.


第二天,十八里庙村委突然中断了炮库对石料厂的炸药供应.我找到了村支部杨书记,因为当初是村委和我签的合同,这样做是违背合同规定的,但是杨书记说:"我们听从区矿办主任王玉新的指示.


5月16日,代替王玉新签定合同的邓辉带一大批人,驾驶两辆轿车将采石厂的路堵死,采石厂报警后才把路疏通.次日凌晨一点半,邓辉又当着公安人员的面将我的厂全部停工停产.直到现在我的设备已成费铁也不让运走,石料象山堆着也不让运出,高铁工程已经结束,我又受到高铁项目部的惩罚,我已经走头无路...


石料厂已经停产半年了我却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在信阳投资的遭遇又该往哪里讨个公道呢? ? ?


然而,区发改委矿管办主任王玉新为首的贪腐份子逼停我们的石厂后,并没有就此罢休,没有就此收敛,而是更加肆无忌惮,不仅对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不屑一顾,而且千方百计,厚脸无耻,目标直指我所投资的生产设备。一是安排其骨干汪发军夫妇牢牢把住我厂外运石料的通路,对我厂外运车辆进行阻截,并扬言所有外运车辆必须经过其主子同意并且向其报告,造成我厂剩余石料一方未有运出。二是王玉新安排其代言人邓辉以合伙人的身份向信阳师河区法院起诉,以掩盖其作为幕后老板的真实意图。为了彻底揭开矿管办王玉新贪腐嘴脸,我们向信阳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受理案件的部门是该区纪检部门。2009年10月下旬,我在该区纪检会见到了办案人员,该区纪检会常委丁锐,一室主任陈公平,我向其详细说明了我前往信阳投资的背景和停工的主要原因,回后向其邮寄了详细的书面材料和有关合同。11月上旬,丁常委一行5人又到我所居住的城市驻马店市,我和当时在信阳负责的陈学堂和唐升华一同接受了来自信阳方面的询问并做了笔录。在我们满怀希望等待处理结果的时候,12月11日,丁常委电话告诉我该区纪委主要领导要求见我,我和律师两人立即动身前往信阳并见到了该区纪检会李书记,没有想到的是,李书记告诉我的不是如何对该事件的调查认定,而是要求我们提供和王玉新在一起交易的录音和照片,否则这个案件很难再往下走,我当时和律师对李书记的观点提出疑问时,没有想到李书记说道不要说在信阳,就是中纪委下来查也不一定保证公正。此话一出,我的心中一片茫然.........(来源:网友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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