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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遭人偷拍 喊来老公捉“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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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夏日炎热,街上的美女穿着清凉,但清凉的性感美女也怕有烦心事,害怕被人偷拍,这不,这位坐公交车的丝袜美女还真遇到了偷拍的人,日前,一美女图片在公交车上发现一男子拿相机不停对其进行拍摄,美女怀疑遇到偷拍狂,赶忙与自己老公电话联系,老公在质问该男子时,发现男子死护着相机,两人大打出手,进入派出所调解后才真相大白……
  偷拍美女图片被人打 进派出所调解
  7月中旬某天,这名女子像往常一样从新街口乘公交车回家,平常做事细心的她刚走了一会儿就发现一个捧着相机的男子跟着自己。一开始该女子只是怀疑,认为光天化日之下,应该不会遇到偷拍狂这种倒霉的事情。于是她边走边小心地回头注意那个捧着相机的男子是否继续跟着自己。可是她发现该男子确实继续跟着自己并时不时地趁自己不注意进行偷拍。这时她觉得自己肯定是遇到了偷拍狂,这让她很慌张,担心自己受到伤害,于是就小声打电话给丈夫。
  丈夫听到妻子遇到这种事情当然非常恼火,可为了不弄巧成拙,夫妻二人商量着让女子走进家附近的一家理发店,丈夫则在店内等着,如果那名男子跟进来,立马就给他点“颜色”看看。于是该女子在洪家园附近下车,走进一家理发店,那名男子果然一路跟来。事先藏在店中的丈夫见状,暴跳如雷,立即冲上前质问对方。对方倒是一句话不说,什么也不解释,就是拼死护着胸前的相机。“护着相机不给我看肯定是偷拍我家老婆”。该女子的老公这时几乎确定这“猥琐男”是在偷拍自己的老婆。于是两人便厮打了起来。
  随即,秦淮公安分局红花派出所民警接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赶到现场时,只见那名被疑偷拍小青年被打得双眼红肿,鲜血顺着鼻腔流下,染红了胸前紧抱着的相机,身上的衣服被撕得七零八落,一片狼藉。两男子纠缠着在地上打滚,一旁破口大骂的女子时不时地上前帮忙。民警当即将两人分开带回所里。
  偷拍男子在派出所里吐露真情
  在派出所里,民警看到小伙子一直不说话,知道其中必有隐情,如果让其自由发展一定会有更出格的行为。于是民警耐心与他谈了很长时间,才慢慢了解到他的想法与困惑。小伙子说,自己性格内向,不善于与女性说话,更别说与女性交往了,但是自己到了结婚的年龄自然对漂亮女性有种爱慕之心。小伙子心里明白在大街上偷拍女性只要不去传播是不违法的,他仅想通过这种方式与女性进行“沟通”,表达对女性的爱慕。
  民警知道了这些,一点一点地和他交流,仔细向他解释现在虽然你并不违法,但是已经影响到他人正常的生活了,这就是最大的不对了。应该正当地与女性交往,否则只是你空想的“沟通”。通过细致的交流,民警在慢慢地改变着这个小伙子。最后小伙子当着民警的面删掉了以往大街上拍摄的女性照片,并保证以后不再偷拍,要大大方方地与女性交往。
  随后偷拍男子的母亲也赶到派出所,一再向对方解释自己儿子的行为并没有恶意,希望被拍女子和她的丈夫能够原谅儿子的行为。最后经民警调解双方各自道歉,赔偿,达成和解。
  面对偷拍 各类美女见招拆招
  夏日炎热,街上的美女穿着清凉,防偷拍就成了一个让人十分头疼的问题。记者就这个问题随机采访了数位穿着清凉的美眉,发现她们各有妙招,总结起来可分为四招。
  第一招,尽早发现可疑人物。偷拍者的特征其实很明显,他们总是拿着相机东张西望,眼睛游移在来来往往的人群当中,快速地举起相机,又不假思索地按下快门,有时还将他们的“作案工具”放进包里。一旦发现这样的人,你就瞪大眼睛“告诉”他:想偷拍?没门。
  第二招,绕道而行。偷拍者如果被发现,就会转过身体假装拍摄其他东西,比如对着一个没什么价值的场景拍摄一段时间。一旦拍摄对象走进设定好的拍摄范围,偷拍者就按动快门完成偷拍。对这些守株待兔的偷拍者,我们要练就火眼金睛,看穿他的意图后,马上绕开他,使他的偷拍计划泡汤。在新街口某写字楼工作的潘小姐告诉记者,前些天,她乘坐100路公交车上班,当她在拥挤的车厢内站定后,突然发现身边一名坐在椅子上的男士,将手机背后的摄像头朝上放得很低。穿着连衣裙的她马上警觉地意识到:这个姿势诡异的男士可能在偷拍。于是,她赶紧走到别的地方。
  第三招,偷拍者使用带旋转显示屏或者镜头的数码相机,故意将LCD指向那边,但实际上镜头却指向偷拍对象。在公共场合也有可能用其他人的身体作隐蔽,实际上拍摄的却另有其人。此类声东击西的偷拍技巧非常隐蔽,我们不易察觉,但也有破解的方法,那就是站在相对较空和较亮的地方,这样没有了遮蔽物,声东击西伎俩就无法施展了。
  第四招,偷拍的最高境界是不再偷偷摸摸地拍,而是明目张胆地拍,这些人会直接走到你前面,对着你的正面举起相机就拍。遇上这种无赖之徒,你一定要表现得比他更凛然,要知道不经他人同意就拍照的人,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你完全有理由阻止他拍照。据潘小姐说,她曾与偷拍者有过一次正面交锋。那天,她与同事两人一同坐车回家。快下车时,旁边一位乘客悄悄提醒她“注意脚下”,她低头一看,发现一戴着耳机听手机音乐的男子,竟然已经把手机伸到了她的裙下,她当场大骂了那个男子。
  律师说法:
  偷拍未涉及裙底风光是否犯法
  记者采访了晨报法援律师曹小寅,像本案中这种并未涉及“裙底风光”的偷拍案件,既未违反法律,也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能进行口头上的批评教育。但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未经他人许可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构成侵权。也就是说,不经美女同意,就将美女图发到网上,侵犯了肖像权。这与是不是在公共场所拍摄,有没有用于牟利是两码事。
  不经他人同意可使用肖像的,只有几种特例:新闻单位报道时合理使用,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科教机构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如果美女发现照片“被上传”,可以要求对方删除。如果上传照片效果不佳,遭网友攻击,被拍摄者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要求上传者停止损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甚至赔偿损失。如果上传的是露点、走光等不雅照,就侵犯了隐私权,索赔金额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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