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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增雨,持续到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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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水库增蓄和大气污染防治需求,按照信阳市气象局要求,经县(区)政府批准,信阳市浉河区、潢川县、息县、新县气象局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关事项如下:


浉河区

一、作业时间:即日-9月20日

二、作业区域:信阳市浉河区行政区域(以游河作业点为主)

三、作业装备:“BL-1”型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装备周边50米为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出入和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发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搬动、拆解或储藏。

浉河区气象局联系方式:

电话:0376-6689231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浉河区气象局


潢川县

一、作业时段:即日-9月20日

二、作业区域:潢川县全县区域。

三、作业装备:BL牵引式人工增雨防雹火箭。

四、作业地点:经省人影办批准、空管部门备案的本县作业点。

五、作业安全:增雨作业火箭发射架周围 50 米内不准有人围观。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爆炸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片时,应及时通知公告公布的管理机构,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若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国家和群众财产,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县气象局报告。

六、作业管理机构:潢川县气象局电话:0376-3960281

地址:潢川县定城街道办事处方店新村气象局



息县

一、作业时段:即日-9月20日

二、作业区域:息县行政区域(本次作业:以孙庙作业点、白土店作业点为主)。

三、作业装备:“BL-1”型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装备周边50米为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出入和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发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搬动、拆解或储藏。

六、作业管理机构:息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76-5851404


新县

一、作业时间:即日-9月20日

二、作业区域:新县新集街道办事处。

三、作业装备:“BL-1”型人工增雨专用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装备周边50米为警戒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出入和围观。

五、在作业区域发现故障弹或火箭弹残骸,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搬动、拆解或储藏。

新县气象局联系方式:

电话:0376-2962120、15937683267

地址:新县将军南路(县气象局一楼)

来源:浉河区人民政府网、潢川县人民政府网、息县人民政府网、新县人民政府网、信阳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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