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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上有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车次、到发站、乘车日期、席位、票价、乘客身份信息、二维码等)乘客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
  目前电子发票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均可使用(纸质和电子只能选择一种开具),纸质报销凭证或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换开另种形式票据。
  过渡期结束后将全面停止使用纸质报销凭证。铁路电子发票开具和换开流程如下:
  一、铁路电子发票开具入口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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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铁路电子发票换开
  根据相关规定,铁路客运业务电子发票若发生单位信息填写错误、企业信息变更开票有误,或遇旅客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形,可自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
  铁路电子客票换开要区分两种情况:
  1.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
  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2.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
  由铁路运输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购买方已将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铁路运输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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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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