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房地产市场仍有发展空间 4月24日,经济日报第六版文章指出,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空间仍在。城镇化进程还在推进,202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6.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不到50%,仍有1.8亿外出农民工在城市中没有完全市民化,在这些进城农民工中购房比例不高。且现有存量住房中,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仍占绝大多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深入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改善性、刚性需求仍较多,依然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北京发布房贷新政:离婚不满一年但名下无住房,可执行首套房政策近日,北京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作出如下通知:2024年4月23日后签订购房网签合同,且离婚不满一年的房贷申请人,如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信贷政策。 同时,各银行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网传深圳部分区域“五一”后取消限购,相关部门回应尚未收到通知4月24日,有市场传言称,“五一”之后深圳将取消福田、南山之外区域的限购政策,同时取消5年的增值税,满三年即可免。对此,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政策通知。另外,深圳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回应称,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没有满3年就免征增值税的情形,还是5年。 海口市:个体工商户海口购房与市民同等待遇近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一则《办事指南》,对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申办购房资格作了进一步明确。 以个体工商户为例,满足在海南省注册登记且设立年限1年及以上、在海口上年度纳税金额1万元及以上(或近5年累计纳税金额5万元及以上)的条件,其在海口购房可购买套数按照本地居民家庭执行。 除了个体工商户外,还对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的申购资格进行明确。 企业在海口购买商品住宅,须提供上一年度纳税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纳税凭证、海南省注册登记且设立年限1年及以上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购买商品住宅较为简单,只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法人代表人证明、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等。 石家庄提前重启“商转公”业务近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宣布4月28日提前重启“商转公”业务。石家庄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人为原商贷借款人,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结清全部商贷;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5年;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的方式办理。 “商转公”贷款额度应符合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关规定,同时不高于原房产价格的60%;通过“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取万元整数),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办理的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取万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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