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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夜兼程奔千里 一场案涉6700万的“曲折、奇异、圆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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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5 10: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12月20日,信阳市平桥区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高质高效维护金融秩序 尽职尽责优化营商环境”的锦旗,蕴含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作风的衷心感谢。

  被告河南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后被告未能按约偿还贷款,原告诉至平桥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应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案件承办人罗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查明被执行人持有第三方公司股权的6700万余元减资款,于是立即对该笔资金启动查封程序,但由于本案属于轮候查封,该笔股权被其他法院首封,暂无法处置查封标的物。

  罗文通过查看卷宗发现,本案申请执行人对案涉股份享有质押权,可优先受偿。于是他立即联系首封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向其发送商情移送执行函,经首封法院查证评估后,将该股权处置权移送平桥区法院执行。

  案件办理取得实质性突破,罗文立即与第三方公司联系,要求其暂停向被执行人支付减资款,并在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其他材料后转向法院支付,但该公司却迟迟未配合转账。经过多方联系,原来该公司负责人一直在外出差,且之前未曾有过类似案件情况的处理经验,故而对减资款的发放抱有谨慎迟疑的态度。为打消对方顾虑,顺利执结该案,罗文一行三人日夜兼程奔千里,赶赴北京与该公司负责人面谈,向其阐明事理、释明法理,并出具相应文书,打消了公司负责人的疑虑。最终该公司将6700万减资款转至法院账户,承办人立即联系申请人办理领取手续,至此,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赞誉,更是当事人对法院公正司法的高度信任和深切期待。平桥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和顺利执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平桥区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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