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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潢川机场土地征收预公告
公告〔2023〕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拟征收潢川机场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河南潢川民用机场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潢川县桃林铺镇、黄寺岗镇。拟征收土地面积160.87公顷。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作为机场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潢川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参与,对该建设项目征地安置补偿、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潢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潢川机场全向信标台土地征收预公告
公告〔2023〕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拟征收潢川机场全向信标台土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河南潢川民用机场全向信标台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潢川县黄寺岗镇。拟征收土地面积0.515公顷。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作为机场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潢川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参与,对该建设项目征地安置补偿、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来源:潢川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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