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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3年4月份,陈小某、张小某在路边骑车玩耍,期间双方相互追逐开起了“玩笑”,此时赵某恰巧带着儿子和侄子经过二人身旁,听着双方的笑骂声,急性子的赵某误以为陈小某、张小某系在辱骂其儿子、侄子,随即驾驶车辆去追二原告陈小某、张小某,追到后二人后,赵某不由分说扇了陈小某和张小某二人几巴掌,并踹了张小某一脚,导致二人受伤住院。因赵某殴打未成年人行为较为恶劣,后淮滨县公安局防胡派出所对赵某处十二日行政拘留,并进行罚款。后陈小某、张小某多次要求被告赵某赔偿医药费、伙食费等费用未果,于2023年7月起诉至淮滨县法院。
法院判决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对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赵某故意伤害原告陈小某、张小某,造成二人受伤,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结合本案证据及认定的事实,法院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分别赔偿二原告陈小某、张小某损失12864.6元、13183.3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庭审过程中,被告赵某当庭并向法庭承认错误,表示日后会引以为戒,不再冲动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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