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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商城“天祥”组织14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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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 1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据检察官审查统计,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约2亿余元;控制了商城县灌河流域74.4%的河砂资源,其中2018年该组织通过违规竞争性谈判、串通投标取得了灌河流域河砂开采劳务;阶段性控制了商城县医药市场;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侵害200余名群众的合法利益及生活秩序;还将“经营”触角延伸至教育、金融等行业,扰乱破坏40余家企业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了该县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汪宇堂 周闻胜

  7月7日,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对黄某治等16人涉黑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16名被告人分别因犯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至25年不等刑罚,其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黄某治,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14项罪行处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这16人组织的涉黑犯罪集团名为“天祥”组织,十几年来一直盘踞在商城县为非作歹。为铲除天祥组织,负责办理此案的桐柏县检察院的检察办案专班,曾往返7500余公里核查证据,撰写汇报材料20余万字、审查报告130余万字,整理卷宗310册,最终形成了证据链完整、指控精准、客观公正的3万字审查起诉书。“天祥”组织成员参与了49起违法犯罪案件,涉及14个罪名。

  一个横行商城的涉黑组织,何以坐大成势?

  以黑养黑

  经营触角延伸多种行业

  提起“天祥”组织发家史,得从这个组织领头人黄某治说起。

  1972年10月出生于商城县的黄某治,小学肄业后便在社会上游荡。1995年开始,黄某治伙同吴某城、黄某俘等人携带撬棒等工具游蹿于苏浙等地,干起了“入户进企”盗窃的勾当,一干就是七八年,积累了数十万元的“资产”。之后,黄某治决定“改弦易辙”。

  2003年至2005年,黄某治通过亲情、乡情等关系笼络黄某健、黄某义等十余人在苏州、昆山等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

  2005年至2007年,为收回赌债、高利贷,黄某健、黄某义等马仔在河南、苏州多次违法犯罪,为黄某治攫取了上千万元的经济利益。

  随着国家社会治理措施的进一步深化,黄某治意识到,必须进行“身份洗白”以逃避打击。2007年6月,他以1000万元注册了河南天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房产”)。

  时逢全国范围的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热潮,砂石成为紧俏的建筑材料。黄某治、傅某等便把目光投向商城县的砂石产业。

  为获取河砂利益,他们于2008年4月收购了邓某旭的光明砂场,成立“天祥砂场”,以其恶名为影响,以实施违法犯罪为手段,有组织地控制商城县内灌河、白露河流域河砂资源,标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

  办理此案的“检察办案专班”成员、桐柏县检察院检察官江禹伸解释说:“从4月开始,‘天祥’已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一是组织特征表现为有‘领导’、有据点、有层级、有分工、有规约、有奖惩、有相对固定的主要成员;二是经济特征表现为‘以黑养黑’,支持、实施了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三是行为特征表现为暴力手段明显,软暴力手段多样,侵害不特定对象,腐蚀体制内干部寻求保护,挑战司法机关权威等,社会危害性很大。”

  2008年4月起至案发,“天祥”组织以“天祥房产”为掩护,以天祥砂场为基业,不断拓展组织经济空间。

  2010年,黄某治等人一度承包了该县医药批发公司经营权,非法组建“医药稽查队”,实行分组管理、划片“稽查”,采取拦截追逐、辱骂威胁、殴打、没收药品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行为,阻止外地药企到商城县销售药品,严重扰乱当地医药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据检察官审查统计,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获取经济利益约两亿余元;控制了商城县灌河流域74.4%的河砂资源,其中2018年该组织通过违规竞争性谈判、串通投标取得了灌河流域河砂开采劳务;阶段性控制了商城县医药市场;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侵害两百余名群众的合法利益及生活秩序;还将“经营”触角延伸至教育、金融等行业,扰乱破坏40余家企业经营秩序,严重破坏了该县域经济社会的生活秩序。

  “生存密码”

  犯罪敛财有手段有特点

  据悉,“天祥”组织成员涉及的罪名有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等。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江禹伸表示,通过多次提审,与50多名同案犯思想交锋,综合分析后发现,该组织续存有四个特点:

  特点之一,就是利用家族亲情、老乡情愫等特殊关系凝聚向心力。“每次提审其中一人,他们说是亲戚关系,但问及具体案情时,都会守口如瓶,包庇对方或假装不知情。打亲情、老乡牌成了天祥组织一直沿用的“生存密码”。后来,我们采取敲山震虎、声东击西、逐个瓦解的办法,才把案子拿下来。”江禹伸说。

  特点之二,就是“外松内紧”的组织把控,犯罪信息外泄程度低。其犯罪主要成员相对固定,而且该组织有一定的层级和分工,有活动据点、组织规约和奖惩措施。“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用获取的经济利益设置组织运转‘保障基金’。投资‘以黑养黑’项目,对实施违法犯罪被处理的组织成员送钱物,发放工资、经济补偿、缴纳罚金等。犯罪嫌疑人傅某在一次讯问中曾向办案人员透露,天祥组织用于维系组织运转的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江禹伸透露。

  特点之三,就是不断“洗白”,以合法公司做“外衣”,掩盖“邪恶”本质。

  据悉,岳某宏曾表示,天祥房产、天祥砂场、景江矿产这些所谓合法公司出现在社会各界视野,一定程度上蒙蔽了人们的双眼,包括一些执法部门,他们组织实施的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犯罪行为,也就一罚了之,甚至是以罚代刑。

  特点之四,就是设置“暴力”上限,“点对点”采取“软暴”、金钱赎买等手段,规避矛盾激化。

  据了解,2020年5月,黄某治、傅某和李某玖(被害人)均欲租赁胡楼村灌河河段的砂滩开办砂场,因村民不愿将砂滩租赁给黄某治、傅某,黄某治便指使傅某、毛某化、黄某义、刘某采用恶意抬价、恐吓威胁的方式,逼迫李某玖同意:“在本人租赁胡楼组砂滩后分给黄总一部分地段采砂。”李某玖后以114万元的价格租赁了该组灌河河段700米的砂滩,黄某治便以6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下游较宽、质优量大的砂滩划走开采。

  办案人员透露,这样的例子有很多,但一般人是看不见的,这也让行政执法部门放松了警惕。“天祥”组织成员触犯的多起犯罪,也就大多以治安案件或者“刑事和解”处理了事。

  抽丝剥茧

  深挖彻查推进打伞破网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有群众多次向“扫黑办”举报黄某治等人涉黑线索。但是当地执法机关多次组织核查后因缺乏关键证据等因素,一直未果。

  2020年11月,河南省“扫黑办”召开沟通协调会,决定改变工作策略:指定管辖,实行异地机关跨区执法司法。恰巧此时,又有一名群众举报黄某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有关线索,河南省公安厅组织力量对该线索进行初查,发现黄某治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线索。2020年12月,该案经南阳市公安局指定,由桐柏县公安局管辖,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以寻衅滋事罪对黄某治等人立案侦查。

  2021年5月7日,“专案组”对该团伙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治、黄某朝、程某建等16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抓获。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社情复杂多变,桐柏县公安局将这一情况通报桐柏县检察院。该院成立“天祥”涉黑犯罪检察办案专班,派员参加公安机关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对涉及的罪名、多起犯罪事实分析、研判、定性,提出指导性意见。

  桐柏检察专班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该院共批准逮捕涉“天祥”案72名犯罪嫌疑人,引导专案组累计查扣资产约8.26亿元。2021年6月,南阳市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多次赴桐柏召开会议,听取汇报,进行案情分析研判。江禹伸等检察官对“天祥”组织成员49起违法犯罪、涉及的14个罪名逐一审查认定。

  随着在押嫌疑人、在逃人员漏罪、漏犯不断出现,检察机关先后3次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其间,向公安机关移交黄某治可能涉嫌故意杀人案件线索。

  据悉,检察官江禹伸等专班成员几经奔波,辗转桐柏、南阳、信阳、商城、郑州等地向上级检察院汇报15次,到河南、江苏、浙江等省核查证据7次,总行程7500余公里,撰写汇报材料20余万字、审查报告130余万字,整理卷宗310册,最终形成了证据链完整、指控精准、客观公正的3万字审查起诉书。同时,该院向有关部门移交了50条“保护伞”违法违纪线索,8名公务人员被相关部门立案,将受到党政纪等处理。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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