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钱亮,男,汉族,1986年4月26日出生,住信阳市平桥区万富花园3号楼西门洞一单元5楼东户,身份证号码:4115211986042363016.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涛与被执行人钱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1503民初217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钱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标的额共27852元。 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涛的申请,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钱亮的财产线索(法院掌握的除外)。 悬赏期限:从发布之日起一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 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钱亮的个人信息(地址、住所、临时场所)并协助申请执行人、法院将其拘传至法院,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钱亮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按照执行到位的财产,付给举报人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5%作为奖金。 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本院及申请执行人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3763859957. 特此悬赏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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