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1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通知决定将北京市等24个城市列为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试点自公布之日开始,为期3年。 住建部要求,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住建部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年度报告。 有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问题困难。 住建部将定期组织对各试点城市的工作实施进度、科技创新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开展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试点城市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试点城市加强调度督导。 5月24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征集遴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征集遴选部分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推动建筑业向数字设计、智能施工、建筑机器人等方面转型,通过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住建部表示,本次试点的重点是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勘察设计、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配套企业,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河北雄安新区 5.河北省保定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8.江苏省南京市 9.江苏省苏州市 10.浙江省温州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厦门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东省深圳市 21.广东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陕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来源:今日头条 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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