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在信阳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历经两个月艰苦细致工作,潢川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2003.3.15”抢劫杀人积案,并将潜逃19年命案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2003年3月14日,犯罪嫌疑人从信阳市租受害人李某某的出租车前往潢川县,途经潢川付店镇时,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残忍杀害,并抛尸于路边水沟内。
受限于历史技术条件,该案一直未侦破。“百日行动”组织开展后,潢川县公安局将该案列为重点侦破案件,组织精干力量重新组成专案组,上案攻坚。新专案组坚持“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工作方法,对“2003.3.15”抢劫杀人案重新梳理、分析、研判,成功锁定潢川县张集乡祝某军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发现祝某军常年在外务工,目前在广东省东莞市活动。
8月30日,潢川县公安局派出外出抓捕组,会同信阳市公安局侦查人员赶赴东莞开展工作。经现场走访调查,确定祝某军在东莞市塘夏镇公交公司开公交车,居住在林村多仔岭八巷平安公寓。9月2日凌晨,专案组在平安公寓门口进行蹲点守候,当日6时许,将准备外出上班的祝某军当场抓获。
经突审,祝某军如实供述了杀害出租车司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2003年3月14日,祝某军从信阳租车回潢川,路上因与女司机李某某发生口角,将李某某骗致潢川县付店镇砖瓦五厂附近,为泄愤将其残忍杀害,并将出租车开走,半路车辆出现故障,祝某军将车辆遗弃在潢川县城郊五里村附近后潜逃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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