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阳市浉河区纪委 关于对湖东办事处等四家单位 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问题的通报 1月10日,区纪委监委对全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发现问题通报如下: 1、8时47分,湖东办事处三五八厂家属院小区门口车辆和行人自由出入,未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验码。 2、9时30分,董家河镇茶叶市场东昇超市入口未见测温设施,未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验码。 3、10时10分,吴家店镇聂寨村(吴驼路距312国道300米处)有村民举办婚宴,现场人员未戴口罩,无人在现场进行管控指导。 4、11时6分,游河乡三官社区万家福购物超市未对进入超市人员进行测温、验码,测温仪未正常使用。 在当前疫情防控最关键、最紧要的时刻,仍有个别单位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现对湖东办事处、董家河镇、吴家店镇、游河乡四个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令以上四个单位对相关问题立即整改。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信阳市浉河区纪委 2022年1月11日 来源:清风浉河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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