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潢川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最新的一份公示信息显示,12月6日,该局做出“潢综执罚决字〔2021〕第056号”处罚决定,对该县河南华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华英地产)处以人民币约1274万元罚款。处罚原因是涉事公司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华英地产公司开发的黄国新城项目,位于信阳市潢川县黄国路。该项目的49号楼建成后,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潢川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华英地产做出处罚决定:处罚金额为工程个体价款3.6%的罚款,即1273.97779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河南华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注册地位于潢川县城关跃进东路,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国。华英地产的大股东为河南浩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1%;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占股40.4%,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占股8.6%。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大股东为曹家富,持有该公司22.6%的股份;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则是潢川县财政局百分之百控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此前的新闻报道显示,早在2012年,黄国新城(三期)就在进行销售。但是,直到2020年,仍有房款税费交齐的业主没有取得不动产证,房屋产权仍在开发商手中。 一份落款为河南华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时间为2020年7月的文件显示称:当年4月份,黄国新城“终于被纳入‘问题楼盘’专案化解”,该楼盘业主办证的遗留问题会很快得到根本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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