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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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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0 17: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平桥勤务大队决定在辖区内新增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公示告知如下:

以下点位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法代码1018);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091);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违法代码1039);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1043);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01);机动车违法禁令标志指示(违法代码1344)等交通违法行为采集取证。

监控设备地点:①羊山新区百花园北门路段②市行政审批中心周边路段③市百花会展中心北门路段④市百花之声南门路段⑤南京路汽配城门前路段⑥光明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200米路段⑦平桥区人民路路段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7日,公示后将对以上路段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信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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