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根据上级交办线索,河南省信阳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周某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
经查,周某于2016年开设商城县某电子商务公司,并注册网站,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在国家标准资源平台等网上收集的5万余项“国家标准”,8万余项“行业标准”以及2万余项“国外标准”上传到该网站,通过会员充值免费下载或单条购买计费的方式供人下载使用,非法获利22万余元。因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此案移交商城县公安局进行查办。
近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周某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3万元,同时向被侵权单位赔偿经济损失22.3万元。
来源:河南省扫黄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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