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核定结果的通知
有关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根椐《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2014]149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对2021年第十二批2家申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经研究,现将核定结果通知如下:
信阳市和兴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符合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批准其为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附件:信阳市2021年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结果名单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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