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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某驾校一教练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发生车祸!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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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 17: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2021年9月18日15时40分许,在信阳市商城县河凤桥乡黄山头黄山堰桥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商城县某驾校教练李某持C1D证驾驶豫S66**学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不慎撞到道路中间的隔离墩,造成车辆失控侧翻后又撞上道路东侧的绿化树的事故;事故造成驾驶人李某及车辆乘坐人聂某某、张某某三人受伤,“教练车”、道路隔离挡光板、绿化树木等损坏的严重后果。


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经询问,发现驾驶人李某有酒后反应。民警遂在现场对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80mg/100ml。随后,李某被带至商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待检。9月20日,经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李某血样检测,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5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李某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李某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行政处罚。同时,李某还将被处以一个月以上拘役及罚金的刑事处罚。9月23日,交警大队及时约谈李某所在的驾校负责人,并对该驾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从该起事故来看,该驾校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希望驾校以案为戒,引起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教练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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