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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拦河“巨无霸”拆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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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5: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进入雨季,防洪安全格外重要。近日,光山县检察院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消除一处防洪安全隐患。
  2021年5月24日,光山县检察院接到信阳市河长办向市检察院通报的光山县泼陂河镇东岳寺西段湾组X008线段湾大桥存在行洪评估未批先建情形,该院立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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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前,现场建筑土方向河道内延伸86米,再有14米河道将全部被填筑
  经调查,该桥梁跨越泼河水库上游,由光山县交通运输局承建,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施工,但施工方案一直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也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整改前的河道狭窄,严重影响泼河水库河道正常行洪
  2021年3月,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在巡河中,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严重影响泼河水库河道正常行洪,且该项目未编制防洪预案,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桥梁施工行为,补办手续后方可施工,但县交通运输局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也未停止施工行为。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逐级将情况上报市河长办。
  2021年5月10日,信阳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对河道内施工现场进行测量并形成测量报告,报告指出现场建筑土方向河道内延伸86米,再有14米河道将全部被填筑,填筑后的土方高程83.8米,严重影响泼河水库正常行洪,如遇强降雨,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威胁泼河水库上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在雨季来临之前消除该处安全隐患,5月31日,光山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法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停止项目的施工建设,拆除河道内填筑的土方,确保泼河水库正常行洪,编制该桥梁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施工建设。
  6月15日,县交通运输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称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项目建设,并拆除了河道内填筑的土方,确保泼河水库正常行洪。及时对接水利、环保部门编制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开工建设。
  
  整改后,该项目已停止施工建设,前期在河道内填筑的土方已进行清理,并且该县交通运输局已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防洪预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月21日,光山县检察院联合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实地查看,该项目目前已停止施工建设,前期在河道内填筑的土方已进行清理。据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向其咨询编制防洪预案相关事宜,已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防洪预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拦河"巨无霸"拆除后,办案检察官终于在现场长舒了一口气,泼河水库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和安全
  泼河水库作为水源地,不仅承担着光山、潢川两县人民的饮用水源安全,也担负着河道行洪安全。跨河施工项目,既要考虑对水源地的影响,也要考虑施工过程对河道正常防洪的影响。检察机关通过"河长+检察长"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帮助行政机关解决了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难题,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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