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19〕28号)文件要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和保留区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浉政办〔2017〕106号)中公布的《浉河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证明清单》中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涉及7个区直部门、8个证明事项。
经审查,此次清理需取消死亡证明、外出就读证明两个证明事项,保留其余六个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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