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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能代替治疗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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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9 18:30: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来源:光明网
《淮南子修务训》称:“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学部臧滨主管药师说,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的就食用,有毒的就避开。这也就是所谓的“药食同源”。

他解释说,中药的产生本身就是祖先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由于饥不择食,不可避免地会误食一些有毒的植物、动物,以致发生呕吐、腹泻之类中毒现象;同时也可因偶然吃了某些植物、动物,使原有的一些疾病得以缓解甚至消除。经过无数次的反复试验,口尝身受,逐步积累了辨别食物和药物的经验,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但是食品和中药不能画等号,随着中药的发展,品种不断丰富,大部分中药已经不适合作为食物了。2014年国家卫健委出台了一个《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共86种中药材,2016年又补充了15种,共101种药食同源的中药或者说是食品。主要包括杂粮类的:薏米、赤小豆、莲子、黑芝麻;作为蔬菜野菜的:鱼腥草、小蓟、山药、昆布、紫苏等;作为调料的:丁香、肉桂、肉豆蔻、甘草等;作为水果的:大枣、山楂、桑葚;可以作为茶饮的:菊花、金银花、玳玳花等。这些中药在我国都有长期的食用历史,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

臧滨还提醒市民,在使用药食同源的中药时要注意几个方面。第一,患有比较严重疾病和慢性病的患者,不能仅仅用药食同源的食品代替治疗用药。药食同源的中药大多数药性平和,可以起到比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但不宜单独使用控制疾病,比如菊花有降血压的作用,但如果以为喝了菊花茶,就可以不服降压药了,是十分危险的。也要提醒大家不能用一些偏方验方代替药物治疗慢性病。

第二,要根据跟人的体质选用药食同源的药物进行保健。中医认为人的体质可以分为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等九个类型,中药的药性讲究“四气五味”“升降浮沉”,要对照自身体质和病情使用药食同源的中药保健,最好咨询专业医师。

第三,药食同源的中药也要注意剂量。一些用于调料的中药,如丁香、小茴香、肉桂药性比较强,常用量也就是3到6克,不能过量使用,一些药性平和的杂粮类,也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长期只吃一两种食物。

第四,选用合格的药食同源中药。这类中药由于可以作为食品,不少是在农贸市场出售的,可能会出现硫磺熏蒸,假冒伪劣等情况。像山药、菊花、百合、都是硫磺熏蒸的重灾区,如果颜色过于一致,细闻有酸味,就要警惕,是不是硫磺熏过的。市场上还有用木薯冒充山药,草珠子冒充薏米的现象,所以大家在买自己不熟悉的药品食品时,尽可能到正规的经营场所,不要贪图便宜。

苏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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