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人寿河南省分公司始终秉承着“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依托多元化移动平台实现科技理赔、便捷理赔、高效理赔、温馨理赔,不断提升服务体验与理赔时效,坚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中国人寿的品牌形象与央企担当。 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共处理赔案超27万件,上半年赔付超13亿元。其中,前十大寿险理赔案件最高赔付金额409万元,件均近200万元。 案例一: 郑州W先生,2018年1月投保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保险。2019年12月,W先生突发疾病经医院抢救无效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人给付保险金409.57万元。 【启示】当家庭遭遇意外,庆幸还有保险给生活撑起一把保护伞。
案例二: 周口X先生,是位成功企业家。1997年至2013年,X先生先后投保99鸿福、康宁终身保险、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等多份保险。2020年4月1日,X先生突发心脏病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294.54万元。 【启示】保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通过特殊的方式传承,意外来临之际,让爱延续。
案例三: 信阳Z先生,2009年至2020年期间先后投保康宁终身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乐行宝两全保险、国寿如意随行两全等二十余张保单,涵盖寿险、重疾险、特疾险、意外险、医疗险。2020年3月,Z先生因“结肠癌”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221.21万元。 【启示】癌和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危害健康。提前建立足够的风险保障,尽可能的从意外、健康到理财全方面覆盖。
案例四: 开封客户Z先生, 2019年9月投保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庆典版)。Z先生于2019年9月30日因车祸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身故保险金200万元。 【启示】天灾人祸,对于困难家庭来说无异于是雪上加霜,中国人寿不忘初心,一直在坚守和践行保险的真谛。
案例五: 郑州客户L女士,2011年至2020年作为投保人先后为其女儿投保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少儿国寿福终身寿险(臻享版)、国寿鑫享金生年金保险(B款)等多份保险。2020年5月11日被保险人因意外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44.75万元。 【启示】意外,无法阻挡和预测。未雨缪谋,为子女提前规划一份保障,让中国人寿和天下父母一同守护宝宝健康成长。
案例六: 三门峡客户W女士,1998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投保了88鸿利终身保险(97版)、鸿寿养老金保险(97版)、国寿百万如意行两全保险等多份保险。2019年11月8日,W女士外出旅游时不慎因车祸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21万元。 【启示】生活中风险不可预估,每一份保单都托起一个家庭的希望。
案例七: 安阳客户X先生,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家里的唯一经济支柱。2017年8月投保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9年7月3日,X先生在广西省一高速8标段对铲车进行维修时发生意外,被保险人经抢救无效后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20万元。 【启示】保险,只是今日做明日的准备,生时做死时的准备,父母做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做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己。
案例八: 安阳客户W先生,常年在外务工,家里的顶梁柱。2017年6月及2017年8月投保两份国寿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2019年6月13日W先生在广西一高速8标段工作时,不慎被装载机挤压,经抢救无效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15万元。 【启示】也许保险并不能改变人们的生活,但是在关键的时刻,却能防止生活被改变。
案例九: 郑州客户Y女士,2011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投保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鑫惠宝年金保险、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庆典版)等多份保险。2019年11月21日,Y女士因系统性红斑狼疮医治无效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人给付身故保险金112.23万元。 【启示】在社保基础上投保合适的商业险,成为越来越多人抵御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案例十: 洛阳客户S先生,具有很强的风险防范意识。 2009年、2010年在投保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2020年4月14日,S先生因再生障碍性贫血救治无效不幸身故。接到理赔申请后,中国人寿向客户家属给付保险金100.75万元。 【启示】重疾发生率呈低龄化趋势,保险是化解经济风险和损失的灭火器。中国人寿央企担当,服务民生,让守护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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