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264|回复: 0

刚刚!信阳又一高校发布退费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11 10: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
退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各班级:


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预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领导的批示意见,2020年春夏学期学生住宿费全部退还,有关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秋冬-2020年春夏学生住宿费已按700元/生/学年收取。按实际发生原则,2020年春夏学期已收取的住宿费一律退还学生,退还标准为350元/生(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


二、结合学校实际,应退还的在校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本学期住宿费,抵减下学年应缴纳住宿费,即2020年秋冬-2021年春夏住宿费按350元/生收取。为简化工作程序,不需办理手续。


三、应退还的应届毕业生本学期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1.以学院、专业、班级为单位,以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为退费主体。各学院汇总提供以辅导员为主体的专业、班级学生名册,并附辅导员老师本人银行卡号。经学籍科审核(盖章)确认,辅导员、学院领导审批(签字、盖章)。相关手续请于6月16日前送达财务处柜台。


2.财务处于6月17日通过转账方式向辅导员老师银行卡打款。


3.辅导员老师收款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逐人退还给学生本人,并汇总提供打印的微信退款截图,连同报销审批单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2日到财务处报账。


四、本通知精神,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转告学生。财务处咨询电话:0376-6687657。


特此通知。


信阳农林学院财务处

2020年6月11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2-24 10:20 , Processed in 1.211203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