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34|回复: 0

"头孢配酒,说走就走"?注意!需要禁酒的药物还有这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17 12:59: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近日,全国中高风险区域全部清零,我国疫情得到了基本控制。

很多人开始相约,我们去喝酒吧!


说到喝酒,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常识:生病用药期间要避免饮酒。

如果你这段时间正在服药,那千万要小心了!

俗话说“头孢配酒,一吃就走”,但有些人不当回事,还有些人不知道原因。另外,除了头孢,还有哪些需要禁酒的药物?看完文章,别再中招了!

头孢为什么不能配酒?

头孢类药物会影响酒精代谢,造成其代谢产物乙醛在体内的蓄积,引起消化、呼吸、循环、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轻度症状: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出汗、心悸等;

重度症状:呼吸抑制、心梗、心衰、精神错乱等;

这些症状统称为双硫仑样反应。


双硫仑是一种用于戒酒的药物,已在多国批准上市。这种药物一旦服用,即便再饮用少量的酒,也会使身体产生恶心、呕吐等难受的感觉,让你不再想靠近酒这种东西,因此它又叫戒酒硫或双硫醒。

所以,能产生与服用双硫仑后类似症状的反应,就称为双硫仑样反应。

服用双硫仑产生的这些反应,是由体内乙醛脱氢酶受到双硫仑的抑制造成的。

乙醛脱氢酶可以消除人体自身产生的乙醛,当其活性受到抑制时,就会引起乙醛在体内的蓄积,造成乙醛中毒,这也就是双硫仑样反应。而酒精在体内恰恰也会转变为乙醛,更多的乙醛蓄积便会加重乙醛中毒的症状。

很多头孢类药物都有一个称为“四氮唑”的结构,这一结构也会对乙醛脱氢酶产生抑制作用,但只要不过量服用,就不会引起中毒。

而如果在药物被代谢失效前摄入了酒精,还是会导致体内额外蓄积更多的乙醛,产生双硫仑样反应,威胁生命安全。

为什么有的人头孢配酒就没事?

有人尝试过头孢配酒,而且并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反应,作何解释呢?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头孢类药物都含有四氮唑侧链,如头孢噻吩、头孢匹林、头孢羟氨苄等,也不是所有的头孢类药物的临床试验都有双硫仑样反应。

但是,为了生命安全起见,头孢类药物都不建议和含酒精的东西同服,包括酒、酒心巧克力、藿香正气水、含酒精的药品。

而那些“头孢配酒,啥事没有”的人,很可能是恰巧量不大,恰巧用了不含四氮唑侧链的头孢,恰巧那阵子身体代谢活力好……

总之,我们最好别以身试险。

注意!服用头孢前后都不能饮酒!

头孢和酒该以什么顺序、什么时间进入人体,只取决于头孢和酒精什么时候可以代谢完成,也就是说,不能让它们共存!

无论什么物质,在人体的代谢速度都会因人而异,因此取保守值最为靠谱。

酒精摄入人体后,只有约10%能通过呼吸、排尿、排汗等方式以原形排出体外,另外90%则需要人体经过复杂的代谢过程排出体外。如果肝功能正常,而且没有过量饮酒,那么正常人会在48小时内将酒精代谢完成。


头孢类药物无论是口服给药还是注射给药,都会在两到三小时内吸收入血,只要以合理计量给药,该类药物都会在一周时间内代谢完成。

酒前服用头孢和酒后服用头孢两者对人体产生的损害是一样的,都会产生双硫仑样不良反应。

因此,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喝酒和服用头孢的时间间隔应至少达到一周。

还有哪些药物不能在饮酒前后服用?

酒精作为一类致癌物质,身强体健的时候喝尚且有风险,吃药的时候喝更是不合适。那么,在服用哪些药物前后不能喝酒呢?

抗生素

如头孢类、甲硝唑等。会引起双硫仑样反应,威胁生命安全。

镇静催眠药

如安定、巴比妥等。酒精和此类药物都会产生镇静催眠的效果,过度的镇静作用不仅对大脑产生损害,还会使血压降低,造成危险。

降糖药

如胰岛素、二甲双胍等。可能导致低血糖,肝功不良时可导致酮症酸中毒。

降压药

如利血平,硝苯地平等。可引起低血压,或者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严重时可造成生命危险。

抗抑郁药

如舍曲林、氟西汀等。抗抑郁药如果与酒同用,那就不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可能是“举杯消愁愁更愁”了。

非甾体类消炎药

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由于这类药与酒都会造成消化道刺激,因此同用可引起胃溃疡等疾病。

记住了吗?

头孢配酒不可取

另外

还有抗生素、镇静催眠药、

降压药、降糖药、抗抑郁药、

非甾体类消炎药

这六类药物不能在饮酒前后服用

来源:科普中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小黑屋|信阳网 ( 豫ICP备11020369号-2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073号

GMT+8, 2024-12-24 02:20 , Processed in 1.218016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xywcms! X3.4

© 2001-2013 信阳中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