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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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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4 09: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方便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部分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退休证明予以取消。 取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封存满半年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不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窗口或通过网厅、手机APP自助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非正常缴存或整体封存单位的职工,在办理离职提取时,仍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取消退休证明。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窗口或通过网厅、手机APP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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