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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交警路政致全省危险货物生产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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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6 17: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危险货物生产运输经营者及驾驶员、押运员师傅们:

  你们辛苦了!你们从事的行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都做出了贡献,河南高速交警和路政向你们致敬!

  事故猛如虎,安全大于天。近年来全国高速公路发生多起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一次次惨痛的事故,让多个家庭陷入悲惨的境地。

  河南地处中原,九省通衢,高速公路路网结构复杂,坡多、弯多、隧道桥梁多,本省和过境危险货物运输量大面广。从近年规律特点看,每年夏季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多发时期,加之当前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危险货物运输车集中通行高速公路,肇事风险陡增,一旦发生事故,风险大、疏散难、救援难、后果严重。为全力稳定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河南省公安厅研究决定自4月13日至7月21日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为期100天的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在此,河南高速交警、路政真诚提醒您:

  一、出车前要确保车况良好,随车携带相关资质证明和危险货物运单,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悬挂、安装警示标志并保证清晰完整。

  二、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KM/H,在夜间或雨雾等恶劣天气时要降速行驶。

  三、要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的行车间距,在规定车道行驶,不随意变换车道。

  四、高速公路行车要严格遵守0时至6时禁止通行的规定。

  五、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注意检查车辆技术状况,液体罐车要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六、在服务区、停车区停靠时,一定要按照要求在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

  七、车辆遇到紧急情况,要根据危险货物不同性质,按照操作规程妥善处置。当个人无法处置时,要尽可能将车辆停靠在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并迅速报警,报警时请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性状、数量和泄漏情况。

  八、运输企业要使用符合条件的正规车辆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对运输液体危险物的罐车要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并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合格的押运员。

  九、运输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安全行车和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确保安全隐患不出厂、不上路。

  十、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化品、超载运输危化品或未取得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将被依法处以5万至10万元的罚款或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您的行车安全,高速交警、路政将坚持规范执法、热情服务,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和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提供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0371-65882860(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12328(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随时接受您的报警求助及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举报。

  最后,衷心祝愿您事业有成、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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