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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信阳又两个县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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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16 14:3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信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信疫防指〔2020〕55 号)和《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信疫防指〔2020〕56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压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措施方案,切实做好基层社区、用工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特殊经营场所、乡村等重点部位疫情防控,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转变,由整体防控向重点防控调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各单位主体责任,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坚决外防输入
实施“外防输入”策略,以严防境外输入和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输入为重点,开展差异化精准防控。

(一)加强入口管理。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在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线口、高速服务区设置治安服务站或卫生服务站,对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息县境内的人员和车辆坚持“两查一测” (即查来源、查是否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登记,继续实行劝返等严格管控措施。其他地区人员车辆一律放行。

(二) ) 实施小区和乡村出入适度管控。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防控关口向最小单元前移,继续保留小区卡点,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小区;本小区复工上岗人员、车辆经扫码或登记后可以正常出入;其他人员出入,可组织小区发放由辖区办事处统一制作的出入证;对无物业住宅小区,要建立网格员管理长效机制,发挥网格员作用,每天排查登记进出人员情况。对乡村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本地村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严禁串门、扎堆聚集;继续保留村口卡点,重点针对外来人员做好排查、登记、体温监测和跟踪管理。全县居民和拟来息人员可通过支付宝中“豫事办”小程序申领和出示健康码。健康码“绿码”为无风险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可正常出行和复工。乡村干部要协助外出人员申领健康码,对不会使用健康码的外出人员,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经行政村(社区)审核通过,加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公章即可,无需办理《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等其他手续。

(三 ) 强化重点人员管控 。一是防境外。所有境外入息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依法实行无差别管理,严格落实检查检疫措施,落地入境即实行集中隔离。实行境外入息人员“双报告”制度,所有境外入息人员必须如实向所在乡镇(办事处)和工作单位报告旅居史、个人健康状况,自觉配合乡镇(办事处)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拟入境返息人员应提前 48 小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乡镇(办事处)主动报告姓名、联系方式、旅居国家及城市、所乘交通工具、行程路线、往返日期及个人健康状况。其中,持因公护照出境的由派出单位负责报告;持因私护照出境的由本人或其亲属负责报告,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要第一时间掌握行程并及时报告。对没有落实“双报告”制度,恶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的境外返息人员,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管控责任,明确包保责任人,持续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动态。二是防疫区。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对不听劝阻或私自从湖北省入息的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14 天措施。三是防进京。重点加强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病患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四类人员”(含已治愈、已解除隔离留观等人员)的监管,一律不得放行。四是防松懈。对疫情较重地区流入人员,要持续跟踪管理,开展健康检测服务。所有外地返息人员必须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向单位和居住地社区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三、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全县城乡居民要规范使用、科学佩戴口罩,进出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遵守管控规定,做到有效防护,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 ) 全面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全县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继续严格规范定点发热门诊接诊管理,继续实行预检分诊和实名挂号制度。对入院人员(含医务人员)全部检测体温,强化动态监测,根据情况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二 ) 全面有序复工复产 。各乡镇(办事处)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属地政府协同加强监管、强化服务,为复工复产和群众安全便捷返岗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推进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类工程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实行工厂、工地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二是畅通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强春耕生产服务保障,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开复工,抓紧抓好涉农项目特别是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建设。三是适时放开经营性场所,除网吧、影剧院、KTV、公共浴室、博物馆、图书馆、教育培训机构等场地相对封闭、人员高密度聚集的场所外,经营性场所落实防控措施,由经营者申请并作出承诺,经所在乡镇(办事处)或市场监管局批准后恢复正常营业。城区各类商业门店由所在办事处负责审批,大型商场、超市和宾馆酒店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批,农贸市场由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审批,各乡镇经营门店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审批。各类餐饮服务类门店要比普通门店延迟一周恢复正常营业,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或外卖点餐,餐厅实行一人一桌、间距一米、同向用餐,同时段用餐上座率不得超过 50%,暂缓组织大型宴会。各行业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营业期间严格控制室内人流密度,倡导顾客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减少现金交易和找零,做到无接触、可追溯。四是逐步恢复各类专业市场交易,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不含室内场所),严格控制游客团体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开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制定复工复产具体指导意见,对恢复营业开放场所消毒消杀和人员健康管理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等处罚措施。五是保障防护物资供应,县工信局要牵头组织企业扩大口罩等防护物资生产,保障市场供给;县卫生健康委要统筹协调,提供公共场所消杀指导和物资保障。

(三 ) 全面有序保障畅通。一是拆除城区主干道路和乡镇县乡道、环乡道上的硬隔离设施,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对城区通过围挡建立的围合式小区,由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决定是否拆除。二是县交通运输局可根据上级要求和全县实际情况,适时安排全县城乡客运、城区公交、出租车(含共享单车)及物流车辆恢复运营。三是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体温检测、戴口罩出行等管控措施,公路客运、城区公交乘客实载率不得超过 50%。四是适时取消县级“通行证”管控措施,恢复机动车辆正常通行;对湖北牌照和北京牌照车辆实行限行制度,办理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五是全力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运输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现场执法、视频监控抓拍、路检路查等方式,严格交通执法管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 ) 全面恢复政务服务。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严格请销假和备案登记制度,准确掌握干部职工出入境情况,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行业指南,加强办公场所、公共部位消毒消杀,做好人员健康防护,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办公、集中就餐,严格出入检测登记。各公共服务窗口抓紧恢复正常开放,恢复办公秩序和便民服务,做好办事大厅群众疏导、分流、限流。继续实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坚持提前预约、错时受理和“不见面、无接触”业务办理。

(五 ) 扎实做好复学准备。各类学校要周密制定分期分批开学计划,细化防控预案和措施,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在未接到省市疫情防控教育专班正式通知前,不得提前开学,不得安排师生提前返校。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居民个人要注重自身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要佩戴口罩,近期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到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语,设置标示标识,引导消费者加强自我防护,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解读和防控措施的宣传报道,科学研判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及时稳妥处置各类舆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15 日

关于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县直各单位,县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新县实际,现就推进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压实政治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和措施方案,切实做好居民小区、社区、用工单位、公共服务场所、特殊经营场所、乡村等重点部位疫情防控,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转变,由整体防控向重点防控调整。严格落实各乡镇(区、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各单位主体责任,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抓好精准防控


实施“外防输入”策略,以严防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疫情输入为重点,开展差异化精准防控。


(一)加强入口管理。在与湖北交界的26个卡点、5个县级卡点以及苏河镇旅游驿站卡点、浒湾乡曹湾卡点继续设置交通服务站,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进入新县的人员和车辆坚持“两查一测”(即查来源、查是否戴口罩,测量体温)。对不符合入县条件的人员,继续执行“两个一律”管控措施。


(二)实施人员精准管理。一是由封闭管理向有限管理转变。身体健康的小区居民,可以正常出入居住小区。禁止小区之间人员相互走动,非本小区居住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乡镇政府所在地住宅小区参照县城区管理。村组继续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允许村民开展正常生产生活,重点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和防控。二是由固定管理向流动管理转变。撤除县内所有片区、小区、村组卡点。县城区以片区为单位,成立流动巡查组,开展常态化、全覆盖巡查。要求居民出入公共场所和人员相对密集区域须佩戴口罩,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对违反规定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三是由全员管理向重点人群管理转变。对境外入县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和中国公民),入境前必须提前告知,坚持无缝交接,依法实行无差别管理,严格落实检查检疫措施,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对来自国内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车辆,经批准入县的,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和隔离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病患密切接触者、发热患者等各类重点人员继续落实包保措施,实施精准管控,一律不得进京。对发热、感冒等四类药物继续下架,取消代购制,引导发热人员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对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县人员,不及时报告或瞒报谎报病情、居住史、旅行史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全面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恢复正常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继续严格规范定点发热门诊接诊管理,实行预检分诊和实名挂号制度,根据情况按规范流程处置。


(二)全面有序复工复产。要精准对接上级政策,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在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前提下,全面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一是推进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类工程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实行工厂、工地科学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二是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在做好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种植、养殖、春茶采摘等各方面农业生产活动,加强农业生产服务和农资保障,支持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开工复工,加快推进涉农项目特别是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三是除网吧、影剧院、KTV、公共浴室、棋牌室、博物馆、图书馆、教育培训机构等场地相对封闭、人员高密度聚集的场所外,各类商场、超市、经营门店、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保障生产生活需要的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乡镇的市场主体经营者到辖区乡镇指挥部备案、县城的市场主体经营者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可恢复正常营业;未经备案的,一律不得恢复营业;营业期间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倡导顾客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尽量减少现金交易和找零。餐饮服务业可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开放外卖点餐,同时段用餐上座率不得超过50%,暂不准组织各类宴会。四是适时有序开放旅游景区,严格控制游客团体聚集性活动;开放广场、公园等户外公共休闲场所,严禁举办广场舞、文艺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宗教活动场所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逐步开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类制定复工复产具体指导规范,对恢复营业开放场所落实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管,落实不力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等处罚措施。


(三)全面有序保障畅通。一是全面恢复县内车辆正常通行,取消车辆县内和出县通行证明管控措施。二是有序恢复全县城乡客运、县城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含网约车、共享单车)运营,恢复除疫情重点地区的线路客运。三是城乡客运车辆和县城区公共交通要降低乘客密度,班线客车和包车出入低风险地区要在车辆后两排设置留观区域,出入中、高风险地区要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体温检测、戴口罩出行等防控措施。


(四)全面恢复政务服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行业指南,加强办公场所、公共部位消毒消杀,做好人员健康防护,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人员密集办公、集中就餐,严格出入检测登记。各公共服务窗口抓紧恢复正常开放,有序办理各类政务服务,做好办事大厅群众疏导、分流、限流,引导群众保持1米以上距离;实行体温检测,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严禁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进入办事大厅;坚持提前预约、错时受理,鼓励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和“豫事办”APP实行“不见面、无接触”业务办理。


(五)扎实做好复学准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教育专班要求,制定高三、初三、中学其余各年级和小学、幼儿园分批次错时复学方案,对学生返校、进门体检、上课就餐就寝等环节进行演练,做到“一校一策一细则”。建立健全校园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教师健康档案和学生健康档案,签订诚信承诺书,积极筹备防控物资,按规范对校园进行消杀,开展校园卫生整治,分类对教职员工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在未接到县疫情防控教育专班正式通知前,不得提前开学,不得安排学生提前返校。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单位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政策解读和防控措施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科学研判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及时稳妥处置各类舆情,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做好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在醒目位置张贴提醒标语,设置标示标识,引导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共同做好疫情防控。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3月16日起施行。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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