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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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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7年年底。
      公告称,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一是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是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四是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同时,公告称,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相关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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