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2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抓拍设备点位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辖区启用10处可移动式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1357)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 二、在以下地点启用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162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驾驶机动车逆行(1373);未按规定车道通行(6095);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1371)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监控抓拍。 1.北京大街与龙都海洋馆交叉口 2.龙江大道与平东路交叉口 3.浉河南路与珍珠大道交叉口 4.新三路与新十六大街交叉口 5.新七大道与新二十大街交叉口 6.新七大道与新三十二大街交叉口 7.新七大道与高铁站南进站口 8.新七大道与工六路交叉口 9.新七大道与工十路交叉口 10.新七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 11.新十八大街与纬北一路交叉口 12.南京大道与工十四路交叉口 13.南京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 三、上述23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于2025年8月23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15日
[size=0.882em]来源:信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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