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信阳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科长高亚超标准配发公证员服装问题。2018年12月,时任信阳市大别山公证处主任高亚违规为本公证处公证员配发大衣,共计9件。高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高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忠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等问题。2019年9月,商人罗某某通过他人介绍结识了时任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忠智和其同学李某,随后罗某某多次单独或通过李某找李忠智协调解决其公司财产解封事宜。2020年9月,李忠智安排李某在某家庭餐馆招待朋友,罗某某参与聚餐,并提供了茅台酒和高档香烟,支付了餐费;2020年,李忠智收受李某所送茅台酒1件。李忠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李忠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浉河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四级调研员郭中盈虚列开支、购买高档白酒用于公务接待、超出规定等级报销乘车费用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郭中盈在担任浉河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安排人员以会务费、宣传费等形式虚假列支338388元,用于处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经手购买价值共计43200元的茅台、五粮液等高档白酒,用于单位公务接待;在5次公务出差时超出规定等级标准乘坐高铁一等座,超标准报销购票费用651元。郭中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郭中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