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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政法委领导借酒发威 个体老板仗势闹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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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1: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河南
此事有结果么???????????????????
 楼主| 发表于 2010-8-16 15: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受害人陈述:2010年8月6日下午16时58分,一辆豫SF7799号车停入信阳日报社院内。报社规定:白天外单位来办事的车辆可停在院内,夜晚必须开走。当晚21时20分左右,车主一行三人醉醺醺来到车前并未将车开走。此时报社工作人员马保群上前告知其应将车开走。其中一人说:“我是市委政法委的,你们领导我都认识,我叫胡一和”。同行的另一人就开始骂骂咧咧说:“你X市委政法委的,不正管X他这保卫的,保卫科的算个X。”在场的几名报社员工见他们都喝醉了,也没有搭腔,原想他们是来把车开走就算了,就又客气劝其将车开走。这时政法委领导胡一和觉得非常没面子很生气,又强调他是政法委的,并要值班人员给报社领导打电话。车主更加有恃无恐破口大骂,直至冲进值班室殴打报社工作人员,报社员工见状给保卫科长汇报,最后拨打了110报警。车主胡中超见报社工作人员马保群打电话报警,上来又对着马保群劈脸一耳光,把其鼻子打流血面部划伤。车主拳脚相加,嘴里不停辱骂,引来众多报社员工及路过群众围观。  在闹了十多分钟后,政法委的胡一和及车主胡中超恐怕110马上要赶到,无法逃脱,迫不急待在醉酒情况下驾车离去。随后110警车赶到现场,110工作人员叫住了正要上出租车的市委政法委的胡一和,110工作人员得知其是市委政法委的后,简单的说了句:“这事你们自己调解”即刻离去。
  作为政法委领导在与个体老板醉酒情况下,视党纪国法情理不顾,只把权利演绎到这件小事上,而个体老板因为有其在场有恃无恐,110也在知道其是政法委领导而闪电离去。不知道这些国家公务人员如何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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