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和领取方法等问题,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增3种情形和2类申请渠道 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有何变化呢?过去,原有政策一共有三种情形: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此次,在这三种情形的基础上,又新增了3种情形。也就是说,目前一共有6种情形可以申请领取个人养老金—— 除了申领情形的变化,《通知》在申请渠道上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据了解,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增加2类申请渠道—— 若符合条件,该如何领取?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11月在36个城市(地区)先行实施,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那么,如果我们符合领取条件,怎么去领取个人养老金呢? 《通知》明确,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渠道提出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 对核实通过的,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提前领取后还能续缴吗? 根据通知,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参加人达到其他条件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等情况,继续向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增加养老积累。这时,信息平台会将个人养老金账户重新变更为缴存状态。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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