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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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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8 10: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各位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要求日益增多,机动车驾驶培训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加,为了减少驾培消费纠纷的发生,维护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潢川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温馨提示,请广大学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择驾培机构。学员报名前牢固树立维权意识以保障自身权益,千万不要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全包班”“包通过”“快速拿证”等误导宣传,务必到正规驾校报名,并认真查看驾校是否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避免上当受骗。报名前尽可能先去实地查看教练场地基础设施条件,咨询收费项目和标准。若向未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驾校报名,可能会出现学车无果、退费无门、交费后被转卖等问题,一旦发生纠纷,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二是权衡收费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为市场调节价,非政府部门定价项目,由各驾校根据自己经营成本自行定价。学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驾培机构的收费报价。建议从驾校的经营口碑、教学场地、管理水平等方面来选择驾校。
  三是选择付费方式。学员有自主选择付费形式的权利,可根据需求选择“计时培训、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付费形式。培训费用应交至驾校账户,不要交给教练或招生中介,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学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是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学员根据自主选择付费形式,与驾培机构签订标准化文本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前应认真、详细了解其内容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对《培训合同》中涉及退费有关约定条款谨慎考虑,若还有其他要求,应双方协商一并写入补充条款,千万不能在未认真、详细了解《培训合同》内容状况下盲目签订合同,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要开具收费票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是不参加异地培训。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业务,不得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允许社会车辆以其名义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规定,我县的驾培机构均应按规定在本县开展驾驶培训。学员若参加社会上所谓的“外地快班、包过”,除本身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外,还将面临其他安全风险。请选择本地正规驾校培训,坚决抵制所谓的“外地快班、包过”。
  六是知晓投诉渠道。学员在参加培训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请收集保留有关证据,致电驾校咨询反映。如驾校存在违规或服务问题可拨打12345、12328或12315热线进行反映。
  七是认真参加完成培训考试。学车时间主要包括培训时间和约考、考试时间。学员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参加各阶段培训、考核和结业考试,取得《结业证书》。培训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车时间和方法。学员应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有效期限内及科目一考试后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三年考试期限内完成所有科目的驾驶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学员在报名并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和交纳培训费用后,要及时参加培训考试,尽量不要因自身原因中途终止培训及考试业务,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学员也需负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
潢川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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