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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7亿元,两家房企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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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2 15: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一些大型企业的风险关联面广、风险外溢可能性大,应该加以警惕、预防。
刘伟/发自北京
曾经的合作伙伴,如今将对簿公堂。
11月9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000736.SZ)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起诉北京茂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茂康”)损害公司利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期受理本案,涉案金额约7亿元。
据企查查显示,北京茂康由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创元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50%股权,北京悦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为世茂集团旗下公司。
就这起诉讼的具体情况,世茂集团回复记者称:“以公告内容为准。”
上述华通公司和北京茂康曾作为合作伙伴,联合开发北京市朝阳区的地块,双方曾多次向项目公司注资。但因为后者无法如期偿还借款,使得双方发生经济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纠纷更多地显现出来,在受访人士看来,市场环境的急剧变化下,让之前表现不明显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曾经的合作伙伴
2019年2月1日,中交和世茂曾以联合体的形式,以34.08亿元摘得北京朝阳区将台乡1016-030等地块,溢价率0.5%。
随后,当年3月5日,华通公司与北京茂康共同投资设立中交世茂公司,对上述地块进行联合开发,其中,华通公司出资2.25亿元,占股权比例45%,北京茂康出资2.75亿元,占股权比例55%。此后,金地集团也加入其中成为股东之一。
这个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中交和世茂曾多次对其注资。2019年3月27日,中交地产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华通公司拟为中交世茂提供不超过23亿元的股东借款。
当时的这笔股东借款按照年化不高于10%计息,根据项目进度支付。北京茂康也将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股东借款,照此计算,北京茂康提供的股东借款最高将达28亿元。
到2020年5月,中交地产发布的财务资助公告显示,通过华通置业拟向中交世茂提供财务资助6亿元,借款年利率8%,期限12个月,中交世茂其他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世茂提供财务资助。
当年5月26日,中交地产还曾发布公告表示,中交世茂由于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国际新城支行申请贷20亿元 ,期限3年。中交地产按间接持股比例37%提供7.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到2021年11月26日,由于行业形势的变化,股东开始从项目公司“抽血”。当时中交地产发布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称,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交世茂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中交世茂富余资金。
此次纠纷正是项目公司反哺股东时出了问题。公告显示,中交世茂曾于2020年与北京茂康签订《借款合同》并向北京茂康提供借款,《借款合同》约定北京茂康应在借款到期时偿还,或者在中交世茂根据经营需要向北京茂康发出资金归还请求时,北京茂康应归还借款。
中交世茂因项目资金需求,按照前述约定多次向北京茂康发送《资金需求告知函》,要求北京茂康按照通知所载日期和金额返还借款,但北京茂康未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拖欠中交世茂应还借款本金约6.7亿元。
中交地产认为,被告北京茂康拖欠借款的行为损害了中交世茂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原告华通公司作为中交世茂股东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提起本项诉讼。华通公司请求判令北京茂康向中交世茂偿还借款6.7亿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请求判令中交世茂承担原告因诉讼支付的律师费用,以上合计约7亿元。
企业间纠纷增加
2022年7月,世茂集团由于一笔到期的美元公募债券,不能进行本息偿还,构成了实质性违约。
“在母公司出现资金链困局的情况,上述子公司间的纠纷案件显得并不稀奇。类似这样的诉讼,房地产行业太多了。”一位地产从业人士称。
在更大的范围里,法院的诉讼案件有增加的趋势。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1~9月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期内,全国法院各类案件收案2578.9万件,同比增长9.12%,其中,民商事案件已结1419.6万件,同比增长6.08%。
“民商事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企业之间的诉讼增多,说明当下企业之间出现了较多的履约纠纷,从而产生较多的债权债务问题。”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军律师表示。
在房地产领域,一位有国资背景的房企区域负责人称,国企现在诉讼确实比以前多。但他认为,有一些诉讼,可称为“免责之诉”。换句话说,有些并不是非通过诉讼解决不可的问题。但现在很多国企管理层不愿意拍板,反而更希望通过法院判决等形式,由外部第三方来帮助做出决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企发起的诉讼案件数量。
近日,陆家嘴公司购买了一块“毒地”,并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土地所有人赔偿100亿元,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柴铎博士认为,守法、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身之本。近期房企间纠纷貌似增多,但并没有严格统计数据支撑,只是在行业整体经营状况下滑、企业在产品销售和资本市场表现双双不佳的情况下,行业受到关注度较高、一些事件曝光度增加了,社会敏感性提高了。“毒地”事件等应该还是一起特殊孤立事件。
“市场有这样的担忧也并不是杞人忧天。”柴铎认为,一方面,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发生深刻变革,转折幅度大且迅速,前期企业间合作、资金往来建立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许多风控、对冲措施不到位,也对于未来的市场形势存在误判、准备不足。甚至存在一些不合规的地方。市场环境变化让这些问题暴露出来,一些违规问题可能集中查处。另一方面,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一些大型企业的风险关联面广、风险外溢可能性大,应该加以警惕、预防。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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