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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楼盘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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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9 11:58: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6·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告

  日前,《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6·2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县政府批复,现予公布,请社会各界监督。

  淮滨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6·20”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3年6月20日11时许,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施工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事故救援、调查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淮滨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监委、县总工会、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查清了事故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了处理建议,并对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河南治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1年8月6日,详细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栏杆街道办事处朝阳街北侧福地华府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MA40MHQ73T,法人代表:陈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长期。

  (二)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8年7月4日,详细地址:固始县幸福路13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570675818XY,注册资本为502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汪光银,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证),园林绿化,场地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3年10月08日至2023年9月18日。

  贾振威,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全面工作;

  李威,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安全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王前进,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架子工工头,施工现场负责人。

  (三)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概况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淮滨县淮河大道北侧,洪河路东侧,建设单位河南治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合同价7379万元。该项目为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43891.86㎡,其中人防面积2538.44㎡,共计小高层6栋,抗震设防6度,钢筋砼剪力墙架构,总建设用地面积19780.20㎡,合同开工时间2022年10月1日,竣工时间2024年10月1日,承包人项目经理贾振威,事故发生地为1号楼东电梯井施工现场。

  (四)项目工地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情况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地项目2022年10月15日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许可证编号411527202210150101),2022年10月20日向淮滨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提出施工安全监督申请至项目工程结束终止安全监督。

  (五)事故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贾俊,男,33岁,身份证号:411527199004062010,河南省淮滨县固城乡任庄村人。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6月20日6时,架子工工头王前进带领施工人员陈威、陈明海、贾俊四人到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地拆除电梯井防护钢管。其四人先去到3号楼拆除电梯井防护钢管,大概八点左右,共同去到1号楼继续拆除电梯井防护钢管(1号楼共6层),拆到第三层时,王前进因有事离开了现场,其他三人继续拆除作业,拆除到一楼时候,陈威、陈明海因有事离开了现场,剩下贾俊一人在一楼电梯井处,继续在进行拆除作业。作业期间9点左右,王前进还与贾俊通电话;10:30分下班时,王前进再次给贾俊打电话没人接,当即下楼寻找,未发现贾俊,于是返回其作业电梯井处进行寻找,发现贾俊从一楼东部电梯井防护钢管上(距离负一层地面4.95米),坠落至地下室地面的积水坑,王前进发现贾俊时,贾俊面部朝下,趴在地下室地面的积水坑。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架子工工头王前进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救援车于11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对贾俊进行抢救,经120救护人员确认,贾俊已无生命体征,当场宣布死亡。后经公安部门对相关人员的询问和现场勘查等侦查措施,排除死者被他杀的嫌疑。

  淮滨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和信阳市应急管理局上报了事故信息,会同县住建局赶赴现场处置,事故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及时、高效,未造成衍生事件发生。

  (三)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领导、县应急局、县住建局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派专人与死者家属商议善后事宜,经过协商双方于2023年6月22日达成协议,并签订《意外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一次性付清赔偿金额。双方未再提出其他异议,善后事宜处理完毕。

  (四)应急救援评估结论

  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均能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此起事故应急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善后赔偿及时。政府相关单位均正常履职,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贾俊(死者)在施工期间失足从一楼东部电梯井防护钢管上(距离负一层地面4.95米),坠落至地下室地面的积水坑,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施工工人贾俊(死者)在上岗作业前,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在进入危险作业场所未及时辨识作业过程中潜在的风险隐患,在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下冒险作业,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2、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施工条件不足,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监督管理工作不力,对施工现场管理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缺失,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发包工程项目后未按照规定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二是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未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辨识不全面,隐患排查不彻底,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未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四是未严格审核施工人员施工资质,致使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五是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建设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做好监督管理,未及时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该工程项目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不力。

  (三)事故性质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6·20”高处坠落伤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属一般等级。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1、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贾俊,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从事危险作业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经培训辨识作业场所的风险、排查隐患能力不足,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责任追究。

  2、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承包方,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单位,未认真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①,导致事故发生,对这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淮滨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②,给予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贾振威,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分包项目承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外包单位施工人员的施工资质,未认真落实项目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未全面检查各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③,对该起事故负领导责任,建议淮滨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④,对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经理贾振威,给予行政处罚。

  李威,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严;未全面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管理建议;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建议淮滨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⑤,对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安全员李威,给予行政处罚。

  王前进,在从事危险作业过程中擅离岗位,未做到全过程监护,雇佣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违规作业、冒险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⑥,建议淮滨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⑦,对未来城壹号公馆工程项目架子工工头王前进,给予行政处罚。

  4、给予党纪政务处理的公职人员

  刘斌,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站长,未及时督导施工企业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驻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谈话结果报县纪委监委备案。

  5、对事故监管单位的处理建议

  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所属领域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推动企业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建议责成淮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县委、县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没有如果,只有血淋淋的结果,血的教训,不能再用血来验证,生命的代价不能再用生命来支付,要警钟长鸣,让平安相伴。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调查组提出如下防范措施;

  (一)河南新长城建设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次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反思,全面排查抓好整改落实:

  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严格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避免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2、强化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工程参建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部位保护措施,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推广安全平台加安全带、安全绳加安全带、脚手板加水平兜网等各种形式的“双保险”措施。

  3、企业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采取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规行为,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要按规定定期为从业人员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4、加强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基础性防护工作,凡进入施工场地内必须佩戴安全帽、系牢帽扣。各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上,应注明醒目的警示标识。高处作业前,专职安全员和作业人员要事先查验现场安全条件,确认临边防护是否按规定设置到位,并拍照记录;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楼层外架与主体结构之间要层层设置安全网(板),楼层外侧设置水平安全网,并随作业层及时跟进抬升。

  (二)淮滨县住房和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管控:

  1、全面压实建设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相关活动;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可操作性安全奖惩制度,强化对分包单位、劳务单位等安全管理,监理单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对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安全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整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员工培训、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

  3、落实项目安全责任。全县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应在项目显著位置公布并向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4、排查安全隐患。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5、狠抓隐患整改。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整顿。

  6、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规定,加强网格化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管重罚,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要认真落实《淮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淮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委[2023]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的手腕,精准严格执法,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淮滨县建业未来城.壹号公馆

  “6.20”事故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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