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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信阳市出租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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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0 1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切实规范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期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案2023年6月27日,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信阳高铁东站北出口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豫S2****号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巡游揽客,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六项之规定。经调查核实,平桥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驾驶员黄某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案2023年6月29日,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信阳市火车站北广场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豫STA***号巡游出租车司机不听从执法人员现场指挥调度,没有进入出租车专用通道私自揽客,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九项之规定。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八项,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驾驶员刘某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2023年6月30日,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G312国道平桥区路段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豫ST2***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违规收费,该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一项之规定。经调查核实,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驾驶员李某某2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故意绕道行驶案2023年7月5日,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12328交办件进行调查:乘客投诉,豫STA***号巡游出租车司机在6月30日载客从信阳市火车站北口至茗阳三期故意绕道行驶,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之规定。经调查核实,平桥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驾驶员黄某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案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对12328交办件进行调查:乘客投诉,豫STB***号巡游出租车司机于7月7日载客从信阳市明珠花园至幸福人家,途中,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之规定。经调查核实,平桥区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参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驾驶员张某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2023年7月15日,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平桥区南京大道东段实施行政检查时发现,熊某某驾驶豫SM****小型普通客车从信阳市罗山县莽张镇载客4人前往信阳高铁东站,正在从事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但该车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信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参照《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决定给予熊某某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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