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城县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22〕17号)文件精神,关于阳新高速项目(自然资函〔2021〕538号)涉金刚台镇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经村集体登记公示,金刚台镇人民政府初审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复审征用地块相关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参加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拟定为被征地保障对象人员共涉及6个村1863人,需发放补贴资金5305.51万元,其中: 胡太村220人,涉及金额498.97万元; 横山村420人,涉及金额1177.15万元; 河口村367人,涉及金额1645.73万元; 南楼村399人,涉及金额551.62万元; 杜畈村276人,涉及金额1110.02万元; 金刚台村181人,涉及金额322.02万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 联系电话:0376 7951923 0376 7951969 附件:关于阳新高速项目中商城县金刚台镇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审核明细表.xlsx
商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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