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新县法院对于伤情严重、行动不便、前往鉴定机构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上门鉴定等诉讼服务。 近日,新县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团队和鉴定机构专业人员一同来到案件当事人苏某家中,上门对其进行医学鉴定。这一举措为当事人诉讼活动的进行提供了极大便利,苏某一家对法院干警及鉴定人员连声道谢。 案件背景 苏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严重,经多次住院治疗仍处于卧床瘫痪状态。因此,向新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同时,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其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等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工作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苏某在本次事故中伤情严重,出院后仍需整日卧床,不便前往鉴定机构接受现场查体。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真正让其享受到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法院干警多次与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沟通,经协调一致后,上门为苏某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在法院干警的主持下,鉴定人员向家属了解了苏某身体恢复情况及损伤后的表现,结合相关病例详细资料,对苏某的身体进行认真仔细地现场检查。 司法鉴定作为诉讼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新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工作理念,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尽可能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降低成本、减少诉累,真正把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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