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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到浉河区人民法院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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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09: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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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明强,民二庭庭长简立存、立案一庭负责人付巍一行到信阳市银保监会金融调解中心调研指导工作,并与银行保险监督协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浉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周恩源、立案庭庭长潘传琼等人参加座谈会议。

座谈会上,市银保监会调解中心负责人王军校向王明强一行介绍了调解中心的内部结构、人员配备及办案情况。


该中心保调部主任刘明俊、银调部专职调解员徐秋丽分别介绍了各自工作的开展情况,并结合金融纠纷调解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提出了意见。

周恩源同志通报了浉河区法院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拓宽多元解纷平台,依法、有序、高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简立存同志高度评价了银保监协会调解中心的工作成绩,并针对落实金融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王明强同志表示,浉河区人民法院与银保监协会对金融风险化解、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在全市开了一个好头,取得较好的成绩,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无争议事实登记处理工作上走在全市最前列。在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中,一要加强业务指导。对金融调解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前研判,及时完善司法举措、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高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二要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金融法律知识宣传,从源头减少金融纠纷。三要加强部门协作。全面加强银保监协会与法院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司法和金融政策变化情况,积极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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