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政办〔2019〕23号
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商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商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15日
商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印发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18〕128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行垃圾分类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分、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试点先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市场化运作、智能化监管工作机制,努力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信阳市《关于进一步落实2019年信阳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的通知》要求,2019年,信阳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1万户以上,试点所选取的单个居住小区居民户数不少于300户。2019年6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区域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在全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县城由赤城办事处、鲇鱼山办事处分别确定2-3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乡镇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包括镇区环境、通往县垃圾场的路况及村民整体素质,确定汤泉池管理处和产业集聚区为试点。 到2019年底,试点范围内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80%,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到100%。 到2020年底前,要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可推广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三、责任分工 县政府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职责 1.县文明办: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考核内容,对垃圾分类管理不合格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考评中予以适当扣分。 2.县城区各辖区政府及仁仁洁公司(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企业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街道、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负责对不按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街道(乡镇)、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县、街道(乡镇)二级管理体系。 3.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4.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县财政投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的编制工作。 5.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次完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组织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垃圾分类的实践活动,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 6.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并印制垃圾分类宣传册。负责落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项目建设和分类桶设置,对单位和小区分类桶配置,第一次由政府无偿提供,以后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培训、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7.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的资金保障。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社区和乡政府及仁仁洁公司要负责对本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辖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入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城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辖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辖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9.县生态环境局: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督;负责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和监督管理。 1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的考评内容。对未纳入物业管理的小区,督促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11.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尽量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使用办公耗材,倡导绿色办公。 12.县民政局: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流入二手市场。 13.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监督指导宾馆酒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 14.县商务局: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执行限售限用塑料袋相关规定,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监管废品回收治理,加强废旧塑料制品纸质物品等可回收再利用工作。 15.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餐厨垃圾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 1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公交站等场所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并负责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培训。 1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18.县市场发展中心:负责监督各类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提倡“净菜进城”。 19.县司法局:会同主管部门开展垃圾分类立法调研、法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立法送审工作。 20.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活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21.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宣传和体验活动。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职能划分,督促本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四、实施计划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县里统一布署,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一)垃圾分类方法 1.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三种分类: (1)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塑料等。 (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毒药试剂、毒药瓶、废油漆桶等。 (3)其它垃圾:不可归入以上分类的垃圾。 小区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三类后,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业公司负责从指定点运往未端处理点,其它垃圾由物业送至指定的中转站或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负责送至指定中转站。投放时间:早上6:30-8:30,下午5:30-8:30;乡镇垃圾分类后由仁仁洁公司根据乡镇居民生活习惯和规律自行定投放、收集时间,然后运往县垃圾场处理。 分类垃圾袋由县政府提供,具体配发标准:以户为单位,有害垃圾一月一个回收袋;可回收垃圾一周一个回收袋;其它垃圾一天一个回收袋,小区由物业发放,居民由社区发放。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由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宾馆、酒店及从事餐饮行业的单位,除了将生活垃圾分为三类外,还需将餐厨垃圾单独分类、专业处理。 2.分类投放管理 实行管理责任区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责任片区内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遵照以下规定: (1)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办事处确定责任人。 (3)广场、公园、风景区、道路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3.分类设施标志 (1)标志颜色:可回收物的标志采用绿色;有害垃圾采用红色;其它垃圾采用宝石蓝色。 (2)标志字体:标志的中文字体为大黑简体。 4.有害垃圾管理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辐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接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拉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拉扱标志。我县尚无终端处置设施,先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贮存或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3)以旧换新。为鼓励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可以进行一些惠民活动,比如废旧电池的以旧换新,投资不多,但是家家户户常用的也是更换比较勤的有害垃圾。换新方式,政府投资,城管局负责采购保管,各部门到城管局领取,居民到物业或社区领换,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本单位领换。 (二)试点先行,强化工作推广 1.民意调查、试点选取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首先要取得广大社区居民(单位)的支持理解。社区在开展工作前,应先进行广泛的居民问卷调查,了解居民接受情况,并针对调查结果,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建议社区选取民意调查结果支持率高的小区为试点,重点推进。 2.集中宣传、指导示范 采用致居民的一封信、宣传栏、小手拉大手、社区活动等多种手段,对社区居民宣传教育,使得垃圾分类理念进入民心,保证大多数居民能够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能够正确使用垃圾分类工具。 3.垃圾分类志愿者招募、相关人员培训 面向社会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志愿者,动员社会各界有志之士;任命社区专职垃圾分类辅导员;对垃圾分类推广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迅速建立起一支专业、热情、负责的宣传队、工作队。 (三)建设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编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的前提和基础是必须有终端处理设施,否则无法达到分类处理的标准,根据我县情况,一要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二要建设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规格的商城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以及人大、政协各一名副职担任,成员单位涵盖承担垃圾分类工作的辖区政府、县直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县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等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模式,推广普及垃圾分类的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树立先进典型,由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政策配套。完善出台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制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经费保障,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强考核监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考核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并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考评工作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培训、硬件配置、组织管理、分类效果等六个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其中,组织领导15分、宣传培训15分、硬件配置25分、组织管理20分、分类效果25分,月考评成绩当月汇总并排名。考评中需各单位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方案、意见、计划、纪要、报告等有效资料或图片、影像资料。 (二)考评工作安排 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每月为一个周期,考评时间为每月25日前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当月考评情况。 1.周汇总。建立周报制度,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点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等,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拟发工作简报。 2.月检查。每个月对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开展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记录扣分;对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对复查中仍未解决的问题两倍扣分,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重点督办。根据跟踪检查情况,每月25日前进行一次月综合排名,拟发通报,发至各试点单位,同时报县政府办公室。 3.月讲评。对试点单位(社区、乡镇)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每月组织一次点评会,交流、总结、完善、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 (三)考评成绩运用 根据月考评情况,对各试点单位(社区、乡镇)考评结果进行月份、年度汇总排名。 1.处罚。通过媒体等形式将月考评排名情况向社会公布。是文明单位的考评成绩纳入目标考核。是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考评成绩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单位考评成绩运用;是居民住户的,家庭成员有党员或在企事单位上班的,要带头行动,未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领导找其谈话,直至做好为止,且与评先评优挂钩;小区有物业管理的,分类工作未做到位的,第一次找物业公司约谈,第二次处罚,第三次由物业资质批准部门吊销资质。 试点村,乡镇和仁仁洁公司为第一责任人,检查不达标,对仁仁洁公司扣其运营经费,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2.奖励。县政府将在每年的环卫工人节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项,被评为优秀的小区、办事处和乡镇、村,县政府给每个优秀的办事处和乡镇10万元奖励,给优秀的小区、村、仁仁洁公司3万元奖励。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和试点乡镇负责人也可往下一级进行奖励。 试点村,乡镇和仁仁洁公司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村设一个垃圾分类指导员,工资不低于1000元/月;小区按每1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指导员、督导员工资由政府出资。县直各有关部门相应配置1名垃圾分类联络员,指导本单位垃圾分类和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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