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平桥区棉麻公司党支部书记包长德、副经理倪建军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2013年至2021年,平桥区棉麻公司在未开展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产生招待费用39220元,其中以招待费支出名义购买茶叶14720元,核销餐费24500元,且报销的招待费未严格执行“一函三单一票”制度。对此,包长德负有领导责任,倪建军负有直接责任。此外,包长德、倪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24日,包长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倪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桥区高梁店乡高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中英伙同村干部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报销无法入账的招待费问题。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朱中英伙同高湾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德军、原支部副书记刘仁喜、原村民兵营长兼会计冯克兵多次以虚假合同套取财政资金33.07万元,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报销高湾村无法入账的招待费。对此,朱中英负有主要责任,黄德军、刘仁喜、冯克兵负有直接责任。此外,朱中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24日,朱中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黄德军、刘仁喜、冯克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案例中,有的不按程序违规使用公款报销招待费用,有的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财政资金报销招待费用,都是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越规破纪,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稍有松懈就会反弹回潮。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自省自律,严防行差踏错。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把手”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反对特权行为,带头严格家风家教,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树新风正气,充分发挥作风建设“领头雁”作用。
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反腐一体抓,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精准施治、靶向纠治,密切关注、跟进监督,坚决防止由风变腐、成风成势,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持续释放信号、传导压力,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
中共信阳市平桥区纪委
信阳市平桥区监委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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