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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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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7 17: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为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商城县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组织乡镇(处)各职能部门、村(居)委员会、居民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力量,全面加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处)、村庄(社区)、村民小组三级禁售禁放监管网格作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三、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利用蓝天卫士等监管平台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发现并第一时间向各辖区交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信息。
四、凡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凡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并依法采取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引导宾馆、酒店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及广大人民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工作。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可拨打举报电话“110”或“7973378”进行举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2022年2月3日
来源:融媒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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