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级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就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提示如下: 各部门各单位在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中,要紧密结合节日特点和本地实际,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严格“十严禁”: ①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 ②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土特产、烟酒等节礼; ③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④严禁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⑤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等; ⑥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等; ⑦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及组织、参加“一桌餐”,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 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⑧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⑨严禁酒后驾驶和参与聚众赌博等违法活动; ⑩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靠前监督,结合实际,采取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约谈、发送廉政提醒信息等方式,重申节日纪律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要盯紧节点,创新方式、强化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保持对“四风”隐形变异动向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春节期间,省、市纪委监委会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县纪委监委也将同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提振作风监督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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