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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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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 15: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1月14日,我市出台《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信政[2022]2号),决定从2022年起,利用三年时间打造2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落,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美丽传统村落,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文旅融合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调动村民参与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依靠村民,保护利用成果村民共享,让传统村落再现昔日光辉。
《实施意见》确定了九项工作任务。要完善传统村落三级保护体系,科学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对生态环境及山水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红色资源文化的保护,对传统村落内城墙、城(堡、寨)门、牌坊、古塔、园林、古桥、古井、古树、古道水渠(道)、排水沟及其附属物等重要历史环境要素进行认定,实行挂牌保护。对传统建筑开展测绘工作,采用新型测绘技术手段,对传统建筑进行全面详细的勘察、测量,制定并实施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修缮计划。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利用好传统文化资源,不断培育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传统村落旅游和特色产业,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技术,形成“互联网+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态势,不断提高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着力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活力。
《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区)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要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编制辖区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及年度保护修缮项目计划,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推进项目实施,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监管到位。市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区)、各管理区(开发区)要配套不少于市级补助标准的奖补资金并制定支持政策。结合信阳市各传统村落的文化特色,利用媒体打造爆款营销产品,传递信阳传统村落历史文化魅力,促进传统村落产业做大做强。
来源: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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