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浉河区“百千工程”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南湾湖流域7条河入湖河道综合整治 “一河一策”项目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公告〔2022〕2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吴家店镇、十三里桥乡、东双河镇、谭家河乡、柳林乡等7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浉河区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农用地转用董家河镇等7个乡镇黄龙寺村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拟作为信阳市浉河区“百千工程”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南湾湖流域7条河入湖河道综合整治“一河一策”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现将该批次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百千工程”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南湾湖流域7条河入湖河道综合整治“一河一策”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 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董家河镇黄龙寺村集体土地0.0599公顷;拟农用地转用浉河港镇郝家冲村集体土地0.9588公顷;拟农用地转用吴家店镇擒龙山村集体土地0.0703公顷;拟农用地转用十三里桥乡肖家庙村集体土地0.0309公顷;拟农用地转用东双河镇何湾村集体土地0.0200公顷;拟农用地转用谭家河乡谭家河村集体土地0.4232公顷;拟农用地转用柳林乡甘冲村集体土地0.0258公顷,共计1.5889公顷。 2、农用地转用目的: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我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拟农用地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乡、镇(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吴家店镇人民政府、十三里桥乡人民政府、东双河镇人民政府、谭家河乡人民政府、柳林乡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土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有异议的被赔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吴家店镇人民政府、十三里桥乡人民政府、东双河镇人民政府、谭家河乡人民政府、柳林乡人民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2年1月6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浉河区浉河港镇新建中心卫生院及医养结合项目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公告〔2022〕3号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信阳市浉河区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农用地转用浉河区浉河港镇夏家冲村响塘组集体土地1.8189公顷作为信阳市浉河区浉河港镇新建中心卫生院及医养结合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将该批次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浉河港镇新建中心卫生院及医养结合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浉河港镇夏家冲村响塘组集体土地总面积1.8189公顷。 2、农用地转用土地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浉河港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浉河港镇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农户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有异议的被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浉河港镇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2年1月6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公告〔2022〕4号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浉河港镇、吴家店镇、游河乡等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浉河区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农用地转用浉河区吴家店镇太阳坡村、游河乡孔畈村集体土地、浉河港镇郝家冲村国有未利用地作为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将该批次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ppp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浉河港镇郝家冲村国有未利用地0.3614公顷;拟农用地转用吴家店镇太阳坡村集体土地0.1019公顷;拟农用地转用游河乡孔畈村集体土地0.4144公顷。 2、农用地转用土地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浉河港镇、吴家店镇、游河乡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浉河港镇、吴家店镇、游河乡政府分别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农户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有异议的被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浉河港镇、吴家店镇、游河乡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2年1月6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公墓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公告〔2022〕5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浉河区202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农用地转用浉河区董家河镇胡湾村农村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公墓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将该批次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公墓建设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董家河镇胡湾村集体土地总面积3.3433公顷。 2、农用地转用土地目的:特殊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董家河镇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董家河镇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农户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有异议的被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2年1月6日 来源:浉河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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