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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阳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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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9 16: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关于对信阳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前期认定工作,截止目前仍有54家企业未提供2019、2020两年间产值不为零的有效证明材料。现决定对5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动态核查,详细名单见附件1。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20日。
  二、核查内容
  需核查企业目前的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各类人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
  三、核查要求
  (一)被核查企业应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动态核查材料。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以及人员证书、身份证明、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报送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PDF版)均可,纸质材料报送至建管科,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企业各项资质人员情况表》(附件3)需根据企业具有资质情况,逐项填写,装订成册,多项资质需逐项分别报送材料;附件材料应按“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净资产材料,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身份证明、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依据核查结果,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四)若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直接认定动态核查不合格。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的视为动态核查不合格。

电话:0376-7639789   电子邮箱:xyszjjjgk@163.com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信阳建设检测中心19楼1917房间

附件:1.信阳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docx

               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

               3.企业各项资质基本情况表.docx

(来源: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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