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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给同学们讲一个真实的案例,讲完后,我想请同学们回答几个问题。”近日,河南省光山县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该县第一高级中学,以“案例解读进课堂”的形式,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两卡”违法犯罪校园宣传活动,发挥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防止在校学生成为犯罪“工具人”。 检察官提醒同学们:不得将本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对公账户出售、出租、转借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否则不仅会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还会给自己带来损害,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在该期“案例解读进课堂”活动中,该院5名检察官先后向同学们讲述了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5个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揭示了电信网络犯罪的危害,深入剖析在校学生犯罪心理,加强学生警示教育,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犯罪。
“诈骗手段花样多,安全防范第一条;小利小惠莫贪图,转账之前要核实;兼职刷单不参与,网络贷款需谨慎;账户密码要保密,短信链接勿点击;陌生来电要警惕,不明电话及时挂……”案例解读后,检察官与同学们共同读起了“反诈顺口溜”,朗读声响彻整个校园。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法治进校园为出发点,以讲授典型案例为着力点,联合开展法治宣传,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20余次,2万余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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