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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某乡镇饮用水不达标,5人被党内警告,7人受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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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0 08: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河南
“老乡,你们家的自来水现在干净了吗?”12月3日,信阳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到罗山县灵山镇街道,现场查看居民家自来水情况。在居民夏义祥家里,检查组同志用玻璃杯接满自来水仔细观察,没发现杂质。“水质比半年前强太多了。”年近七旬的夏义祥谈到过去依然心有余悸,“那时候的自来水简直是泥水。”

夏义祥所说的“泥水”,也曾真切地出现在检查组面前。“我们6月份来调查的时候,自来水浑浊不堪,居民们怨声载道。自来水问题成了灵山镇近万名居民的一块心病,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检查组成员汪于培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灵山镇居民们反映自来水问题已经有数年之久,却一直没能彻底解决。2021年6月28日,信阳市纪委监委接到相关问题的举报后,立即把解决该问题作为今年市纪委监委“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成立调查组进驻该镇开展调查。

调查组协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专家配合调查,通过对灵山镇自来水厂进行现场检查,走访群众,与县水利局、镇党委、政府、供水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查阅相关档案、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很快分析出了问题原因。与此同时,调查组还协调市疾控中心现场提取水样监测,发现该镇自来水有多项指标不达标。

“灵山镇自来水浑浊主要因为自来水厂制水工艺落后,供水管网老化,水厂管理不善。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是镇党委政府、县卫健委、县水利局等责任单位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责任,以至于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调查组组长张光宏说。

查清问题后,市纪委监委对罗山县政府下达了监察建议书,责成县政府切实履行农村饮水安全的主体责任,厘清灵山镇政府与自来水公司的权责关系,切实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的监管职责,限期整改。

今年7月,在市纪委监委的推动下,灵山镇成立了水务监督小组,关闭水质无法达标的石门水厂,每5天对梅花山水厂过滤罐进行反冲排污,24小时开启净水消毒设备,全面清查供水管道情况,更换老旧供水管道,初步解决了居民用水不达标问题。下一步,该镇还将新建自来水厂,大范围更换老旧管道,保证居民的饮用水质量稳定。11月5日,罗山县疾控中心委托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灵山彭庄水厂进行检测,报告显示所检测项目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在解决灵山镇自来水问题上,我们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由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监察室主导,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保局和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罗山县纪委负责监督问题整改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市纪委常委兰福江介绍。

今年9月,罗山县纪委监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卫健委、县水利局、灵山镇党委政府等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5人被党内警告处分,7人受到组织处理。

“以前我们学校只能到水厂采购直饮水来保证学生的饮水供应,这学期自来水清了,我们教职工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灵山镇涩港高级中学政教主任姜柱一边说,一边向检查组同志出示了近年来该校的自来水检测报告。

水清了,气顺了,心齐了,灵山镇甩掉了沉重的发展桎梏,所谓的“上善若水”,便是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向好,便是人民群众身边稳稳的幸福
来源 信阳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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