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9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首府旧址管委会、县连康山管理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先后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暨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
会上,县委相关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首府旧址管委会、县连康山管理局、县市场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等八个单位反馈十三届县委第十七轮、第十八轮常规巡察情况,交办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并就做好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建议。县法院等八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就下步巡察整改作出承诺。
就做好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指出:一要务必提升站位,正确认识巡察整改工作。中央省市县对巡察整改有要求,基层党的建设对巡察整改有需要,人民群众对巡察整改有期盼。二要务必强化措施,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是检验巡察成效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全面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要列清单建台账,突出重点抓整改;要抓住突出问题,从严从快抓整改;要压紧压实责任,齐抓共管抓整改。三要务必用好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巡促“教”,深化教育预防。要以巡促“建”,完善制度机制。要以巡促“治”,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扛牢主体责任,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认真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落实“两个更好”,加快老区振兴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县领导张树清、吴光金、黄远超、李长文、邱家能、余仲奎出席相关单位会议;县委巡察办负责人,县委相关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参加会议;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代表;服务对象代表;退休退职干部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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